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第二届第三次“双代会”会议精神,根据《学院2010年关于解决部分教职工子女就业的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经院务会研究同意,从即日起启动教职工子女竞聘辅导员岗位报名、资格审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㈠ 报名条件:
1)、教职工基本条件
1、教职工必须为正式聘用人员(含离退休人员)。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(工人必须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职务)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教学或管理骨干子女;
2、职工工龄必须在20年以上;
3、教职工工作必须表现优良;
4、学院从未解决过一个子女的工作;
2)教职工子女聘用基本条件
1、身体健康;
2、无违法犯罪记录;
3、年龄35周岁以下;
4、本科以上学历;
㈡ 报名时间:2010年12月19日至2010年12月29日
㈢ 报名地点: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:84080575
请自愿要求竞聘学院辅导员岗位的教职工子女前来报名,(报名时请带好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)并填写好报名表,逾期视为放弃竟聘。
院工会
组织人事处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