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职工: 学院科研考核工作因省级示范校中期检查需提前进行,为及时考核教职工2010年度的科研工作,请教职工把本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、主编的教材(专著)原件、复印件及有关科研获奖证书交科研处,并请每位教职工将自己的论文及发表杂志详情、成果名称等级造电子稿于11月30日前交科研处办公室。